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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应力挺“开发商不降价联盟”

发表于2008-11-24
 近日,沈阳72家开发商组织的“不降价联盟”受到了媒体高度的关注。但是,包括CCTV在内的主流媒体都对“不降价联盟”表示出不满的情绪和否定的态度。其实,搞“不降价联盟”并非沈阳的这些开发商,其他一些城市也有类似的组织。尽管社会上很多人对此种现象不赞同,甚至唾弃。但客观的讲,“不降价联盟”应该受到政府的力挺。原因如下:

“房价”是开发商心中永远的痛

的确,目前的房价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依然偏高。尤其是在大城市,商品房的定位依然偏高档的多些。许多普通工薪阶级面对这样的房价,有苦难言。然而,客观的讲,建高档住宅的开发商并没有错,因为高档住宅一方面提高了人们的住房环境,另一方面也改善了城市形象,对于城市发展是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的。试想如果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四环内大部分都是中低档住宅,这与我国的综合国力提升形象是不相符的。另外,作为一个开发商,房子作为自己的产品,谁都希望这产品是高档的,是具有更高价值的,这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高档的产品就需要高额的价格。这就与民众成为了矛盾体,开发商也就成人民的公敌。其实,房价是由成本+利润控制的。房地产开发本身就是大资本运作的行业,所以,利润增加一个百分点,可能就会产生几十甚至上百万的额度。而下降,同样如此。涨价的时候,开发商获得了利润,却也受到了人们的误会;降价,却失去了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机会。

发表于2008-11-24
 不完善的市场不理智的消费者

之所以说市场不够完善,是因为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依然影响很大,但保障体系却跟不上,房地产就被政府和市场两只大手掌控着。商品房价格的浮动也受这两方面的影响很大,监管力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市场出现波动会长期存在。

有人说,“不降价联盟”违反了《反垄断法》或是《价格法》,但并没有法律机关对这个行为采取管理或制裁。开发商只是承诺不降价,也没有集体涨价,而且承诺降价的企业要补差价。这对于已购房者也是一种合理的保护。据我所知,有一些降价过多过快的项目甚至得到了老业主的反对,甚至出现了打砸售楼部的现象,这是一种不理智的消费行为。。

商品房虽然有着住宅属性,却也是商品范畴。就算是不考虑投资效果,单说房屋资产下降就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其实,房价上涨或下跌都属于正常行为,就像买了汽车、手机等消费的时候,资产下降就非常正常。而购买了房子的人们却总认为房价上涨了可以接受,而下跌了则不满意。之所以发生“断供潮,正是因为这种预期回报不能得到满意。

发表于2008-11-24
 政府应力挺“不降价联盟”

“不降价联盟”不得到社会认可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的这种联合,让购房者不好接受。毕竟有些房价下降之后,购房者会得到一些优惠。但是,这种不降价同样也有其有利的一面:一、保护了已购房者的利益,资产不会过多的下降;二,让购房者安心购买,不必为购房后继续下降而发生断供潮担心;三,树立购房者的信心,使那些具有刚性需求的人尽快出手。

所以,任何事情都需要辩证的看。目前市场惨淡的情况,也是需要一些非正常的手段来刺激市场的,房地产市场回暖也是对国家提出拉动内需要求的响应。而已购房者的资产不受损害,对于防止断供潮的出现、降低银行金融风险也是有益的作用。

并且,开发商不希望降价的根本原因是前两年拿地的成本本身就非常的高,而土地出让最大的获利者还是地方政府。房价下跌也就代表一个城市土地的价值的下降,最终也将影响到政府的利益。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拉动内需,还是社会稳定,包括长远利益来看,不降价联盟实属有理,政府应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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