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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改口称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发表于2013-12-26

据新快报26日消息,12月24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时称,明年将“探索逐步取消限价、限购等行政干预措施,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而同一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却在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表态,北上广深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就在众人对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导向议论纷纷时,昨日下午,房管局却突然“改口”,在官方网站上挂出公告强调要“严格执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该《通告》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服务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现场公示限购政策、预售证、规划附图、样板合同、价目表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张贴购房须知,向意向购房人做好房地产调控及限购政策解释工作。

《通告》同时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如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

发表于2014-02-18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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