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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房产证办理还有一大推业主关心的问题!综合整理了

发表于2016-02-02

1、办理房产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1)购房合同以及交房款的收据。(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整个户口本里面的页都要复印。

(3) 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正反面,清晰带防伪纹

(4) 已婚的客户还需要准备: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房主未婚并已满23周岁需要准备单身证明2份(单身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6)房主未满18周岁需要户籍证明原件一份,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

(7)房屋契税收据。

(8)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9)本年度物业费交款收据。

(10)备案回执单或者预告登记证明。

(11)山东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到各自户口所在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然后再到各区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


2、办理地点:
   看看你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是由哪里颁发的,如果是烟台市市房产登记发证颁发的,就应该到市房地产交易办理;如果是由区局颁发的,就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办理房屋登记。现在为了方便市民办理,房地产局一般在区政务设了地点,也可以去政务办理。
一般一手房的房地产证办理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因为房地产商初在房管局办理的是大产权证,也就是大宗土地的证权书,等你购买后,要分割成为小产权,所以代为办理。
3、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
可能有三种情况,种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图;第二种是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就行,这一种比较简便;第三种是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这种情况己经比较少见,现在登记部门往往是根据现有的测绘图填写房产证上的面积数据。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a.盖章的申请表;
b.房屋买卖合同;
c.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d.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e.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f.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g.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h.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i.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缴纳的费用



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如需KFS代办的,还需要缴纳代办费



1、契税(征收标准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房产证时间在2008年11月1日以前,契税采用的是3%到5%的浮动利率,其中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也就是按照1.5%征收。

(2).房产证时间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契税按照3%征收。

其中,烟台市普通住房标准为: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人,下同)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为1.5%。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税3%。

(3).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

个人出售家庭住房后又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缴纳契税可在重新购房应缴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2、住房维修基金。

自2011年5月1日起,根据国家、省、市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当地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8%,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按市造价办出具的建筑安装造价的6%,分多层、小高层、高层三个档次测算确定。具体为:


多层住宅(七层以下、不带电梯),按58元/平方米交存;

多层住宅(七层以下、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按66元/平方米交存;

高层住宅(十二层以上),按118元/平方米交存。

交存标准由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3、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但现在此项费用是由开发商担负,无须购房者承担。



4、房屋登记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5、证照印花税。收取标准如下:5元/本。



6、工本费。收取标准如下:10元/本。

另外还有以下的费用也需要一并交齐:



1、结算面积,退、补房屋尾款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首先要做就是结算面积(面积正负百分之三,金额多退少补)。虽然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已经知道了该房产的面积,但是房产的实测面积与购买合同中还是会存在一些微小的差异。所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我们应依据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积误差进行结算。如果房屋面积减少,KFS应该按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将减少面积的房款退还业主,反之亦然。



2、物业管理费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绝大多数情况会被要求先缴付一年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从KFS手中接过小区的管理权之后,马上就要为小区的后续建设和养护开展工作,所以先行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不但是这是物业公司为了降低运营风险的一种做法,也是使物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3、供暖费

现在烟台大部分小区不涉及这个费用。是根据业主自身的需要来决定交不交暖气费。



4、装修保证金

这个在收房后,装修之前向物业缴纳的押金,一般是两千元左右。目的在于约束业主不可私自改变房子的一些承重墙,外立面,不物业的装修时间规定,建筑垃圾的处理是否在物业划定地点等等。是可以退的。



5.建筑垃圾清运费

这项收费现在在烟台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是200至500元不等,不同的小区物业额收费是不同的,根据业主和物业的协商结果而定。

这项收费每个小区有细微差别,一般都是几百块钱。

发表于2016-02-02

物业费不是说不能收超过半年的吗

发表于2016-02-02

太齐全了吧

发表于2016-02-02

很齐全

发表于2016-02-02

现在房产证是不是还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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