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可怜的孩子,谁来还你一片光明

发表于2013-08-29

8月24日傍晚,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一起伤害儿童恶性案件,一名6岁男童被骗至野外,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挖掉其双眼。目前,男童没有生命危险,但已确定永久失明。受害人家属介绍,25日早晨,警方已经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斌斌的眼球。

真的是令人发指,在这一刻我才发觉中国的汉字是那么地苍白无力,我竟找不到一词来骂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当街摔死女童”,如今又出现一个挖去男童双眼,我不禁要问:为何现在的人变得如此残忍?如此没人性?是金钱泯灭了良心,还是饿死事大,失节事小?我觉得这很值得我们全中国人深思!

为什么凶手要挖掉男童的双眼?是男童父母或家人平时得罪某人,以其报复。但据男童父母说他们家没得罪过什么人,就算得罪人仇恨也不大,不至于到挖掉孩子双眼的地步!我想说就算仇恨再大,又怎么能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无辜孩子下如此毒手?

一网友说:这一年,可怕的东西多去了,但我以为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器官被偷,被盗被卖,这才是最可怕的。人的思想愚蠢不可怕,可以教育过来,而一旦愚蠢的拿自己的器官做生意,割下来卖了,再也不能复员,剩下的就是拿那点钱去享乐,到最后没钱了,没器官可卖了,只有等死,那才是最可怕的,假如卖了器官换来的钱被另外的骗子骗了去,弄个吃了苦受了罪,人财两空,器官也没了,那才是最可悲的。

二是,报复社会,这类事件新闻报道的多子,我就不再赘述。我只想问:究竟什么使他们报复社会?谁该负责?

 

发表于2013-08-29

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

发表于2013-08-29

政府如能严惩凶手,就是最好的传播正能量!

发表于2013-08-29

为人类所不耻

发表于2013-08-29

这种人被抓到要好好整治,太残忍了

发表于2013-08-29

六岁小孩是无罪的,永久失明

发表于2013-08-29

祝六岁小男孩早日走出阴影,好好活下去,勇敢活下去。

发表于2013-08-29

应该对这种对人有伤害的给重刑

发表于2013-08-29

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无法冷静和分析

发表于2013-08-29

人性泯灭,道德丧失,我们到底能做些什么,让伤害减少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