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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赠送面积听起来很划算,但是免费的可不一定是“美餐”哦!

发表于2013-12-06

   现在很多开发商为了房子卖得好,都会说有赠送面积。一般都是送阳台啦、入户花园、飘窗这类的。什么全赠送、半赠送,听起来挺划算的。但是这免费的可不一定是“美餐”哦。
许多购房者对楼盘的“赠送面积”都存有疑惑,在此也先解释一下。严格意义上来说,真正的“赠送面积”是指产权证上的面积发生变化,比如一套房子产权证上是100㎡,开发商只收90㎡的钱,那么剩余的10㎡才算是真正的赠送。在如今楼市火爆的状况下,开发商的这种“亏本营销”基本上没有
实际上,现在市场上“赠送面积”的宣传基本上都是以赠送露台、阳台、院落、入户花园等形式,以阳台为例,根据相关规定它只能算一半的面积,而另一半并不能增加产权面积,因此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面积赠送”。
有些“赠送面积”的设计,对我们“舒适或实用”地居住非常有帮助,能极大地提升使用面积。比如有的楼盘二室一厅的户型通过对室内花园的改造可以多出一间书房;或者由阳台隔成小间丰富了房屋的功能;另外像大面积的露台、园林院落等使生活的舒适度提升……
关于赠送面积,还有以下几点要注意:
1、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通常不会写入购房合同。
购房者交房后一旦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购房人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2、市场上不少入户花园是从公共走廊上划分而来的,倘若这一部分算入了建筑面积,买房者看似得到了实惠。但此部分如果算作公摊位置时,业主在交纳物管费时,面临重复交纳费用,即你已经交过的一部分公摊面积费用。此外,由于入户花园要计一半建筑面积,在规定面积内,大的入户花园必然造成室内空间变小。
3、利用“层高”作为赠送面积,是挑高房的主要卖点。但此类房源存在以下3个弊端
1)、每个项目规划都有总限高,将房屋层高做大的同时,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建筑面积可能减少,开发商为保证项目总利润,销售单价往往很高。
2)、这种做法会使舒适度降低,入住者感觉到空间的压抑。房屋的层高一般都是3米,开发商“偷”来的夹层、跃层,层高不一定能达到国家规定的高度,因为他们报批的时候是平层,但是层高又是留来修夹层和跃层的,这样的层高肯定不会达标。
3、安全系数也会降低,比如楼梯的倾斜高度相对会很高,较陡的楼梯不利于孕妇、小孩及老人攀爬。 
通过设计飘窗来做赠送面积可以说是开发商最早的方法。
其中飘窗有真飘窗和假飘窗的区别:开发商在设计图纸中和毛坯房交付时可能会有“低台”,但客户装修时,这个“低台”可以打掉。
由于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2.2米以下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为了层高不超过2.2米,开发商通常会做一个较低的平台,这称为低台凸窗(也就是真飘窗),这是最早的赠送面积办法。由于本身凸窗有2.2米的层高,加上打掉的那部分“低台”,凸窗部分的层高可达到2.3米甚至更高。
另一种做法是把带窗外墙向外推移,把窗台放到最低,做成大玻璃窗,这样在外立面上会凸出一部分。只要凸窗部分层高不超过2.2米,便可有效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
要注意的是,虽然产权证中不会体现这些赠送面积,但卖主通常都会将这部分面积按市场价打折后统一算进总价,肯定会贵一些。
最主要的是购买这类房子时要注意一些问题:
绝大多数合同中都没有提到赠送面积,一旦它出现缩水或质量问题业主难以维权,因此最好在合同中注明;
搞清楚赠送面积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会不会面临拆除或罚款风险,以及它是否有安全隐患;
虽然赠送面积不计入地块规划容积率,但会造成实际的建筑容积率提高,增加建筑密度,影响生活舒适性;
赠送面积如果属于公共面积,开发商的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可能会影响到业主今后的使用,容易引起纠纷。

发表于2013-12-06

大家要注意了呀

发表于2013-12-06

开发商都精得很

发表于2013-12-06

确实是了

发表于2013-12-06

那阳光首院一楼送花园的呢

发表于2013-12-06
引用:会打呼噜的喵在2013-12-06 09:30:41写道:
5楼

那阳光首院一楼送花园的呢

 你没发现一楼都贵吗

发表于2013-12-06

不要被忽悠了

发表于2013-12-06

恩,理性买房!

发表于2013-12-06
全东全西,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赠送面积听起来很划算,但是免费的可不一定是“美餐”哦!”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12-06

恩,大家买房要仔细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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