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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更别人交换同价位的房子,过户不要交契税

发表于2013-02-07

新政策:

国税总局在回答纳税咨询中提出房屋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据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契税: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交1%,90-144平米的交1.5%,其它的一律3%;

这笔费用还是比较客观的,比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就算首套房子的话,最少也要交1万块,如果是二套房三套房神马的,那要3万块钱咧。如果换房的人,互相看中对方的房子,就不要出这笔费用啦!

不过我觉得要找到看得中的房子,好难啊,尤其人家还要看中你的房子,更难!!!这政策不知道是为谁准备的,我感觉一年也不知道能不能有这么2个人,会享受到这个优惠,简直就是鸡肋哇,能想点实惠点的政策么!!!

你又是咋看的来?

发表于2013-02-07

给你一个漏洞而已,可以钻空子用的,你说等价就等价啊?

发表于2013-02-07

这个政策真操蛋啊

发表于2013-02-07

我正想找个人和我换换房子呢

发表于2013-02-07

我要换房子~!

发表于2013-02-07

等不等价是自己说的算啊,还是土地局说的算啊

发表于2013-02-07

给政府的人准备的,每个人都20套房子总有看好的,元芳,你说呢

发表于2013-02-07

应该是得评估公司评的为准吧。

发表于2013-02-07

只针对有一套房子的吗

发表于2013-02-07

出的政策各种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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