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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期的都签完合同了吗?签了合同后期再退房咋办?

发表于2015-12-22

买房签合同流程:


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开发商将首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账户——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是预售许可证。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5、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但是我有个疑问,如果签了合同之后,由于自己不想买了,可以退房吗?退房的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 已经签订了合同的亲们,有知道的吗?在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这项??

发表于2015-12-22

一般合同里面会约定一些退房事宜


一般退房无需支付违约金,有这么几个理由:

1、卖方一房二卖,买方可以退房

一房二卖,也就是KFS一套房产签订两次买卖合同,那么会有一个买房人不可能实现购买目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方不但可以要求退房、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以请求KFS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KFS擅自将已售房产抵押

有的KFS由于资金短缺,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向银行申请贷款,将已售房产做了抵押登记。假如KFS一旦不能按期还款,银行就有权就抵押登记的房产实现担保债权。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房,KFS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及利息。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论是房屋交付前还是交付后,买受人均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里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须以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据。不过,实践中,这种情形很少见,因为,如果房屋连主体结构(也包括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都不合格,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危房、豆腐渣工程。


4、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如果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果是其他项目质量不合格,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如供水系统等设计存在缺陷,经多次维修仍无法修复,如下水管道设计缺陷,出现排污不畅甚至倒灌问题,多次维修不能恢复致使无法居住),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5、房屋误差面积过大

实践中,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跟实际交房时的测绘面积往往不太一致,但是如果误差太大,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何为误差太大?首先看双方合同对此有无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就视为误差过大。此时,购房人如不愿意按实际面积购买商品房,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6、延迟交房

KFS没有在约定时间内交房验房,购房者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购房者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7、房屋不能办理权登记

由于不动产权必须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如果因为KFS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办理权属登记,那么购房者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权人。购房者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8、不能办理购房贷款

购房者一般选择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但是若因为办不下担保贷款购房人付全款发生困难,当事人可以选择退房。这里办不下担保贷款的原因可能是卖方或卖方的资质不够,银行不同意放贷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不符合贷款条件等等。


9、变更房屋规划设计

购房合同订立后,卖方未经购房人同意变更所售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发表于2015-12-22

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就视为误差过大。


也就是100平,差3平,就有权利退房了

发表于2015-12-22

签完合同还退房?这是为啥,难不成是觉得自己买贵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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