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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岛一经适房三成外租 房客开豪车还有外国人

发表于2014-08-27
标签:出租 房源 业主 经济适用住房 经适房 

众所周知,经济适用住房在拥有自主产权之前不能外租,但近日,在青岛某经适房小区内,大量房源被业主装修后违规出租。相关房管部门称,一经查实将责令业主收回房源。不过在青岛市的经适房管理办法中,并无惩处违规出租经适房行为的细则。

业主 有房客开豪车,还有外国人

“小区是经适房项目,但最近有人开豪车进入,还有外国人住在这边。”近日,青岛绿城玉兰花园的一名业主反映。

此小区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铜川路,于2012年交房,共有三栋楼600户。二号楼的一名业主说,“部分住房交付后没人住,房主将房子外租,不少操外地口音的人在这里租住,有些房客不注意卫生,楼道里经常脏兮兮的。”

出租房源的一号楼业主董女士说,房子月租1300元,但半年前已租出。房子是两年前交付,但之后一家人就没怎么住过。 “离孩子的学校太远,每天接送不方便,所以在学校附近又租了一套房子,将这套房子租出去。”

发表于2014-08-27

中介 外租是普遍现象,放心好了

在网站上输入“青岛绿城玉兰花园”,可以搜出不少该小区房源出租的信息,房租从800元到1800元不等。

记者联系到恒筑地产一名经纪人。“在二号楼有一套精装修房源,随时可与房东签合同。”对于经适房不能私自出租的规定,该经纪人知晓但不以为意。“并非我们一家在干,经适房外租是普遍现象,小区里1/3的房子都挂在外面出租,没人查。”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多家握有该小区房源的中介公司,面对记者的疑问,中介工作人员都“安慰”记者,“放心好了,不会有人查”。

发表于2014-08-27

房管部门查实将责令改正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已经接到绿城玉兰花园房源外租的举报,近日将到现场调查。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的经适房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购房者只能自住,转租和出售都是不允许的。”该工作人员说,一旦发现外租事件,将会对业主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发表于2014-08-27

违规出租

无惩处细则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仅拥有有限产权。如非特殊情况,经适房登记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适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办法第30条明确规定,“购房人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前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绿城玉兰花园小区于2012年交房,距离五年期限尚远,即该小区业主外租经适房的行为,都是违反青岛市有关经适房的管理办法的。

该办法的第九部分规定了违规建设、申请、分配管理经适房的法律责任。对经适房开发建设单位、违规申请经适房的购房者、管理经适房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但记者发现,其中并无关于购房者违规出租经适房如何惩处的条款。

发表于2014-08-27

真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啊,太让人上火了

发表于2014-08-27
小萝卜头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青岛一经适房三成外租 房客开豪车还有外国人”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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