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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贾康:房产税明年应进入立法程序 不会拉低房价

发表于2014-11-13
标签:增值 消费税 房价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11月2日表示,房产税的基调是加快立法,年内不会有所动作;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房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房产税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贾康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第12届改革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房产税立法年内难有动作

今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在贾康看来,包括营业税改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六大税种将是税收改革的重点。

对于房产税立法,贾康表示,虽然全国人大已经有明确表态,但现在为止还没有听到房产税进入立法程序的消息,在立法先行的情况下,房产税年内不会有所动作。据他推测,房产税应该在明年进入立法程序,形成审计文本之后,还要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还会有激烈的争论。

“我们希望明年房产税的立法程序能够走完,但很可能会出现走不完的情况,就要转到2016年,如果仍然不出结果,就会与中央的要求相背离。”贾康表示,接下来两年很关键,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房产税立法,2017年就要开始依法正式实行,这就不是地方跟进试点了,而是按照法律全面实施房产税。

对于房产税实施方案,贾康表示,不能照搬美国的普遍征收的模式,而是要设计一个扣除低端、调节高端的方案,这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充分理性地讨论。

发表于2014-11-13

宋晓梧:国企上缴红利比重太低

去年底,中央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提高到30%。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昨日在第12届改革论坛上表示,一般西方国家国企上缴红利的比例在50%-60%,相比之下,我国国企上缴红利的比重太低。

宋晓梧称,未来改革中,要优化国资布局,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行市场选任机制,完善国资管理体制,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合理分配国资收益。

宋晓梧昨日还表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绩效要明显高于国家完全控股企业的绩效。发展混合所有制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可以起到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30年取得的成绩不小,但是政企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总是切不断,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实行政企分开,但政企分开不是仅靠混合所有制就可以达到的,还需要政府自身的改革。

同时,发展混合所有制对激活国有资本有很大的好处。另外,混合所有制还有利于企业“走出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混合所有制的公司“走出去”,要比百分之百国有控股企业方便得多。

发表于2014-11-13
小萝卜头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贾康:房产税明年应进入立法程序 不会拉低房价”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11-13

又是一个没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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