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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且慢】晚婚假元旦取消?明年37天假期和福利没了?真相是这样的

发表于2015-12-23
核心提示

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中关于延长生育假,取消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受到了普遍关注。有媒体在报道时称“明年1月1日晚婚假取消!23天变3天!”


因此,明年1月1日起,30天晚育假、7天晚婚假就没了?谈恋爱的是不是要赶着扯证,快生一孩的是不是要赶在元旦前生出来?

而且修正案如获通过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消在即

80后、90后、00后的独生子女们

将是最后一批

国家政策下的独生子女


若今后你们只生一个娃

上一辈曾经享有的各种福利

以后你们就享受不到了


不过

情况也许没那么糟



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1、删晚婚晚育说辞,保留延长生育假奖励


现行计生法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修正草案规定:

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于是这张表格热传,你即将失去多少天假期:

上海的晚婚假是7天,晚育假是30天↓↓↓


▲草案通过前晚婚晚育享受到的假期福利。注:西藏自治区信息缺失。


看到此表,网友们炸开了锅:

  1. 明年1月1日起,30天晚育假、7天晚婚假就没了?

  2. 谈恋爱的是不是要赶在1月1日前扯证?

  3. 快生一孩的妈妈是不是要赶在元旦前生出来?

  4. 一孩妈妈凭空少掉了30天晚育假,是不是不划算了?


对于大家的疑惑,上海律协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华诚律师事务所李华平律师分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后,各省市地方人大也将纷纷修改地方性条例,只要是合法生育,不管一孩、二孩,享受同等假期待遇,具体操作办法可能是:

  • 增加婚假天数,取消晚婚假

  • 增加产假天数、取消晚育假

  • 增加陪护假、取消晚育护理假等等

一孩妈妈的最终假期天数并没有减少。


无独有偶,四川省人大代表、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认为,最终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其产假等福利待遇并不会受影响:

  • 过去不属于晚育的妈妈将因为“符合政策生育”获得更多产假或其他福利待遇

  • 过去属于晚育的妈妈只是换种名目获得延长生育假和其他福利待遇等


以上为人大代表和劳动法专家的观点,他们是最接近立法层的人(小编只能点明到这里了)。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通常说的“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实是两回事,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因为无论何时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将延长,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长期从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认为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记者查阅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也就是说,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薛宁兰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在她看来,现在就判断生育假将延长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为时过早。待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到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都需要一个过程。


当然啦,具体地方条例怎么修订,我们还是要等相关政策的正式公布哦。

2、删晚婚晚育说辞,保留延长生育假奖励

现行计生法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该证的夫妻,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修正草案删除了上述规定。

老人老办法:


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报告中提到:

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

  • 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发表于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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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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