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区公共收益都去哪了?小区的车位的问题哎
- 发表于2016-01-12
头疼
- 发表于2016-01-12
我也想问,小区公共收益都去哪里了
- 发表于2016-01-12
物业最好负责些
- 发表于2016-01-12
车位问题也是大问题
- 发表于2016-01-12
公共收益,小区还有这个收益的
- 发表于2016-01-12
这个要多看看
- 发表于2016-01-12
这个还真的不知道之前呢
- 发表于2016-01-12
绿化多点不是更好?
- 发表于2016-01-12
自从买了房学习了好多有关房子的法律知识(被迫学习的)
有没有买不起的车位的同学,无法停在小区内的停车场,停在秦山路早上也被贴条,这是逼死人的节奏啊!,
小区外面整什么绿化 那么大面积 整成停车场多好
我问过,山庄的所有绿地和车位都是开发商的,不像以前的小区是全体业主的,所以不花钱想进去和别的小区不一样性质,谁说这些都是业主的公共收益,都是开发商的啊,干什么都要交钱,
公摊还那么大,不知道摊的什么玩意,规划部门应该公布规划方案,咱们看不到,谁家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先停市场吧!贴一次100也不行啊 ,还被贴罚单,逼死人的节奏。
一个车位都把一年攒的钱都花光了,还得每月交管理费,而且最主要的是这车位
也只是个使用权,没有什么产权,
福山星河城停外面都把车划的啊!停外面又怕人划车
御景华城放路边都没事,为什么不让放秦山路
哪个部门说水泥路和绿地不是公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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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车位但没停车,停车服务费应减收
花十几万买车位,还得月月交车位管理费,不如小区内找空地免费停。
不少市民对小区内空地被私自停车,影响出行的行为感到气愤。
意见稿规定:
>长期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
>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
>停放未超过2小时的,应当免费。
>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己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
社会各界人士可将修改意见和建议直接寄送山东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