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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强奸11名幼女 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发表于2013-06-20

6月18日,因强奸11名幼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商丘永城市委室副主任李新功被执行死刑。昨日,有媒体通过微博对该判决结果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0%的网友对该判决拍手称快。 市委室副主任涉嫌强奸幼女被批捕 2012年5月26日,商丘永城市委网站公布消息,原永城市委室副主任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警方刑拘。案件发生后,永城市委于2012年5月24日免去其市委室副主任职务。 2012年5月27日,有媒体报道称,李新功涉嫌强奸11名幼女,警方在其电脑上搜出大量黄色图片、幼女QQ号等。 2012年5月29日,李新功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罪大恶极被执行死刑 商丘市中院审理查明,李新功强奸11名幼女,属于法律规定的从重情节。后商丘市中院一审认定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被告人李新功死刑。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做好孩子们的疏导工作 针对该判决,昨日,@“第一现场”通过微博做了一项调查。截止到昨天下午6时,共有7347名网友参与调查,74%的网友认为李新功禽兽不如,27%的人认为法院判决大快人心,28%的网友认为李新功是“罪有应得”,另有22的网友认为法院此判决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同时,也有网友提醒说,李新功案已成过去式,但对孩子们造成的伤害却还没有过去,提醒家长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孩子们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的,让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

发表于2013-06-20

看到这个消息,是不是很大快人心啊  

发表于2013-06-20

这个真痛快

发表于2013-06-20

就该这样

发表于2013-06-27

太没人性了

发表于2013-06-27

太没素质了

发表于2013-06-28

这人太坏了

发表于2013-06-28

判得好

发表于2013-07-18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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