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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何抓住男人的胃,那就要热爱厨房

发表于2013-01-16



吉本芭娜娜的《厨房》开篇就写道:“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厨房了。不论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只要那里有可以做出食物的厨房,我就不会觉得那个地方令人无法忍受。当然,那个厨房里最好有我用惯的厨具,几条干净的抹布和发亮的白瓷砖。就算天地间只剩下我一个人,只要有厨房与我为伴,我的心就可以得到平静。”

发表于2013-01-16

当然,也有很多的厨艺爱好者是后天造就的,婚姻和孩子改造了她们。我很多女友都是婚前婚后,判若两人,从“十指不沾阳春水”到“洗手做羹汤”——爱一个人,迁就他的口味,体贴他的饮食习惯,了解他的体质,想着法子变换花样,让他吃得舒服暖心,这时下厨更是一种缠绵而贴体的爱意。我看某主妇作家写的种菜烹饪文,从早晨变化品种的自制果酱,到晚间日日不同的绿蔬,一份萝卜干都要制作好几种口味的,以满足她那个爱好美食的老公之口味,觉得这简直是最温柔的驯夫术,口味给她伺候得这么求精,换了老婆可怎么适应?除了男女之爱,更有母爱,有女友为了给儿子做饭,天天坚持天明即起,变换花色,那个配菜图贴出来,把我们都吓住了。

不管在小说还是日常生活中,爱做饭的人,通常都很有生命热度,《挪威的森林》里,和冷感精神化的直子成对位关系的绿子,就是爱做料理,为了攒钱买个新锅,可以三个月穿一件文胸的活泼少女。而《蜗牛食堂》的作者则借女孩伦子之口道出:“我和这间蜗牛食堂,是一心同体。一旦进入壳中,这里就是安居之地。”耐心倾听食客的过往,为他人炮制出一款款疗伤料理。食堂原本用来独自隐遁,却成为受伤者的桃源。

爱做饭的人,往往也擅长营造生活情趣,利用手边食材做点清供或小摆设。汪曾祺的写食书里,颇多这类低成本的低碳小喜悦,比如萝卜蒜:“用大萝卜一个,削尾去头,中心挖空,在里面埋上蒜,蒜叶碧绿,萝卜缨泛红,冬日里看着赏心悦目,生机勃勃。”

写到这里,要说说我自己了。虽然深谙“抓住男人的胃,就是抓住男人的心”之理,但是我并不下厨,因为我嫁了一个热衷于厨艺的男人。男性的厨房观是怎样的呢?我去问了老王同志,他说他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在厨房做饭煲汤,然后有我在他身边一边看书一边和他拉呱。他觉得做饭很有趣,不断尝试新鲜的配方比例,改良成品,喂饱自己喜欢的人,是很快乐的事。男性做饭是粗线条的,老王同志烧鸡都是大斩八块,从不细切。恋爱时有次情人节,他炖了锅鸡汤给我喝,是用青萝卜也就是俗称的水果萝卜做配料,炖出一锅色泽暧昧的汤。只要吃鸡,他一定等我吃完大腿和鸡翅,才把余下的骨架啃掉。那些穿肠而过的好吃好喝,比起别的女孩子收到的衣服和化妆品,更讨我的好?

发表于2013-01-16

太有道理了

发表于2013-01-16

我就不会做饭啊

发表于2013-01-16

正常啊,谁都不是天生会的,都是后来学得

发表于2013-01-16

恩恩 关键是有没有兴趣啊

发表于2013-01-16

找一个爱做饭的老公就行

发表于2013-01-16

说的有道理啊

发表于2013-01-16


发表于2013-01-16

最不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刷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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