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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现在用公积金贷款的越来也多了,那你知道为什么公积金贷款只能一次性全部还款?

发表于2015-05-18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公积金贷款可以部分提前还款,但无法缩短贷款年限。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四方即借款人、中心、委托银行和开发商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进行约定。合同一经签章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五章第七十七条规定,只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合同才可以变更,而《借款合同》当事方除中心和借款人之外,还有两方即委托银行和开发商。委托银行既要完成存量贷款的贷后管理又要完成新增贷款人力非常紧张难以给予配合,开发商因贷款资金早已到位不涉及自身利益也难以给予配合,因此为缩短贷款年限而更改合同要取得当事方一致同意很难。既使当事四方都同意借款人缩短还款年限,按照真实性原则为保持贷款原貌只能签定《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对新的借款年限进行重新约定,而该补充协议住建部门办理抵押变更时不予认可,住建部门需要四方重新签定新的《借款合同》,这与真实性原则相悖,与中心和委托银行贷款原始档案不相符。

发表于2015-05-21

特别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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