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当解决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烟台市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将再次上调。
具体调整办法是:凡符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企业精减老职工,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320元调整为420元;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280元调整为380元。
挺好的啊
为适当解决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烟台市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将再次上调。
具体调整办法是:凡符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企业精减老职工,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320元调整为420元;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280元调整为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