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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烟台拟规范物业、停车收费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

发表于2014-08-18
标签:住宅 标准 物业 物业管理区域 普通住宅 

记者日前从烟台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烟台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烟台物业收费管理实施方法及相关收费标准将出台。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制定了《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烟台市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三个征求意见稿,今再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五个等级

基准价格最高每月收费2.15元/平方米

按照山东省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物业服务规范》(住宅类)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定了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二、三、四、五级,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等级相应确定。市区普通住宅及小区一级到五级无电梯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分别为0.37元/月.平方米、0.55元/月.平方米、0.85元/月.平方米、1.25元/月.平方米、1.7元/月.平方米;一级到五级有电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0.8元/月.平方米、1元/月.平方米、1.3元/月.平方米、1.7元/月.平方米、2.15元/月.平方米。

按照服务与收费相对应的原则,不存在享受电梯服务可能的电梯起始层、起始层以下无物业的住户,一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扣减0.43元/月.平方米、二—五级物业服务收费扣减0.45元/月.平方米(电梯运行检测费、维护及小修费、电费)。交付后空置1年以上的住宅,物业服务费减收,按照《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其中有电梯的,在扣减0.15元/月.平方米(电梯运行电费)后,再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减收。

另外,物业服务收费允许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有一定的浮动。参照济南(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青岛(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淄博(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3市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浮动幅度,拟定我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以基准价格这基础,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15%(含),下浮不限。也就是说,即便是最高级的五级有电梯的物业服务收费,也不能超过2.47元/月/平方米。


发表于2014-08-18

小区停车收费将有新规定

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210元/车.月

小区内停车收费一直是业主们关心的问题,《拟定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对地下共用车库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和占用地上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小型汽车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等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根据市区目前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下共用车库车位租赁费和停车服务费执行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城市收费标准,拟定我市市区地下车位停车收费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小型汽车、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和二轮电动车的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分别为210元/车.月、80元/车.月、10元/车.月。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分别为35元/车.月、15元/车.月、5元/车.月。浮动幅度为,上浮15%,下浮不限。对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小区,根据市区目前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地上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小型汽车车位使用费执行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城市收费标准,拟定市区地上停放小型汽车车位使用费标准为: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不超过地下车位租赁费标准50%的范围内合同约定。

根据市区目前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地上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小型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执行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城市收费标准,拟定我市市区地上停放小型汽车“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25元/车.月,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须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方可执行。


发表于2014-08-18

征求意见稿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和其他场地停放汽车,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入属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费用的管理模式,由业主大会或半数以上业主确定。交纳的“停车服务费”,属物业企业。

小区临时停放小型汽车停车收费标准为:除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和消防、医疗救护、执行公务等车辆免费停放外,其他车辆,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不收费,超过2个小时的,可适当收费。实行计时收费的,超过2小时的,超出部分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日收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元;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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