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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去“库存化” 政府购买滞销写字楼当学校?

发表于2015-09-08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山东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方案中显示,山东将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化”,对长期滞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写字楼,可由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用房,缓解“上学难”、“入托难”问题。此外还指出,将把房产租赁作为重点行业来培育,大力盘活闲置住房,努力降低房屋空置率。


滞销商业用房可改造为中小学 

山东将实行“供需双向调节”,努力消化库存商品房。上述实施意见提出,各地政府可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厂房、仓库等房屋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轻加工研发型)地产、“创客空间(会议室+实验室+茶社或咖啡屋+办公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高层次人才公寓等。

山东明确提出,对长期滞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写字楼,可由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用房。另外,还将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发表于2015-09-08

政府购买这也行,中国就是这么牛逼,有困难找政府。

发表于2015-09-08
马儿跑的噔噔噔,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为去“库存化” 政府购买滞销写字楼当?”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9-10

政府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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