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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斑马线前不让行人将被罚款扣分 烟台第三届礼让斑马线活动即将启动

发表于2015-09-10
标签: 成交 安全  法律法规 

  人行横道上,正在过马路的行人见到驶来的汽车立刻止步,等汽车从面前驶过才继续通行……在烟台,这种场景司空见惯,实际上,司机的不礼让行为已触犯法律。近日,烟台市交警部门将严查“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依法处罚当事司机。



烟台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臧红岩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司机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而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可对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3分;因没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可处以同样的处罚。“处罚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并非没事找事,斑马线本就是行人的安全通道,如果司机不礼让,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如何界定机动车是否在斑马线前礼让?

根据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规定,行人和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马路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正前方或相邻车行道范围,则机动车将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在即将启动的第三届礼让斑马线活动中,交警部门除引导司机和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还将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司机进行处罚。

发表于2015-09-10

能执行下来吗

发表于2015-09-10

希望能执行下来吧,不过烟台这个第三届礼让斑马线活动倒是挺有新意的,起码让大家引起重视


发表于2015-09-10
马儿跑的噔噔噔,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斑马线前不让行人将被罚款扣分 烟台第三届礼让斑马线活动即将启动”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9-10

早该管管了!

发表于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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