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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烟台葡萄酒、苹果被纳入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发表于2017-06-14

日前,中国与欧盟同时对“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情况进行了公示,我市的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被纳入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加上被认定为中欧首批“10+1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的龙口粉丝,目前我市已有3个产品纳入中欧互认保护,数量位列全省第一位。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正式与欧盟互认后,产品进入欧盟的超市就像进入我国的超市一样高效便捷,并享受与欧盟地理标志产品同样的优惠政策。这项互认保护为推动我市优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战略,形成国际知名品牌,推动企业国际化、品牌高端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议是中国与欧盟政府之间第一个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地理标志产品中按照知名度、出口情况、经济效益、质量技术要求等原则,进行筛选、推荐及确认,最终对纳入协议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互认保护。产品如果能获得协议的互认保护,将获得中欧双方政府的保护,从而成为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标志。中欧地理标志谈判自2011年正式启动至今,双方已展开了多轮磋商,推荐产品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证新一轮中欧谈判工作成功,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精心筛选推荐了100种地理特色鲜明、产品质量优异、市场前景广阔的地标产品参与欧盟互认。


发表于2017-06-14

竟然没有烟台大樱桃

发表于2017-06-14

威武

发表于2017-06-14

我大烟台厉害了

发表于2017-06-14

北纬37度 神奇的维度

发表于2017-06-14

好赞呀

发表于2017-06-14

还有龙口粉丝呢

发表于2017-06-14

厉害了呢

发表于2017-06-14

那是不是又有一批会出口呢?

发表于2017-06-14

烟台苹果确实是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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