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收房前开发商应提供给业主"一表两书"我被开发商忽悠了

发表于2007-12-16
我是海天景苑公寓楼的业主,因相信北京志远伟业公司的信誉,去年与北京志远伟业公司签定了海天景苑装修合同,交房期为今年6月31日,但因北京志远公司施工和装修质量太差,半年来我疲劳往返海天景苑,打了无数次电话,但北京志远公司对出现的问题一拖再拖,工程部负责人态度极端恶劣,但为早日入住,我自好匆忙签订物业合同,自掏腰包花钱2600元,请人重新找平打腻子,粉刷墙面,把二楼木地板扒了,重新打龙骨找平,修修补补等等.真没想到在烟台市有些名气的开发商---北京志远伟业公司,会有如此低劣的施工质量和恶劣的服务态度,是我买楼之初没能想到的,他们的表现太让我气愤和失望了,入住后还会发生什么以大欺小的事情,我不敢想象了,我怕了,后悔晚了.唯有我们业主联合起来,共同面对.
   再次,本人有情提醒尚未收房的业主,收房时北京志远公司要主动提供给我们"一表两书" 具体就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否则,你有权力拒收.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在得到你本人亲自验收许可后,审查"一表两书"准确齐全后再做决定.不要再吃我这样的亏.
   另外,正规的楼盘验收都有样板间,给业主作为验收标准参考,在收房时你应该提出这一要求,北京志远公司应主动向我们展示样板间,而我入住时没能与样板间对照,才吃了亏.最好入住前拍个录像,大家记住这一条,很关键,省得打官司没依据.
   最后,大家如果有共同的话题,希望经常联系 
发表于2007-12-31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