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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盛物业,先天不足,后天进水!

发表于2013-09-13


2.收取地上停车费用是否合法。《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收停车位服务费”。《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是否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或者已经获得了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收取的费用是否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是否有资质,这种收费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是否合法。


发表于20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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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9-13

3.地上公共区域是否应该规划车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车库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物业将地下车库与地上公共区域内私自划分出的车位共同向业主收取费用,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发表于2013-09-13

4.收取停车费用后,车辆受损是否应该赔偿。《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业主交了停车服务费,我们的车辆出现问题是否应该得到赔偿,我们交费是否值得,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发表于2013-09-13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发表于2013-09-16

顶!!包括人行道广场都划停车位卖钱了,太法盲太无耻了!!

发表于2013-09-24

支持

发表于2013-09-24

  成立业委会一切都好办了,可是产证没有办,产权人确定不了,还是问题,所以要积极呼吁办理房产证,成立业委会,有了监督管理什么事情都好办了。

发表于2013-09-29
引用:xk001_xk002在2013-09-13 13:12:04写道:
1楼

2.收取地上停车费用是否合法。《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收停车位服务费”。《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是否经过业....

 哈哈,无语

发表于2013-09-29
引用:xk001_xk002在2013-09-13 13:12:04写道:
1楼

2.收取地上停车费用是否合法。《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收停车位服务费”。《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是否经....

这么丢掷这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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