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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在福建闹市宣扬“末日” 自称可帮人避灾

发表于2012-12-10

近日,福建泉州两伙人因宣扬“末日”言论借机骗取钱财被警方抓获。3名中年妇女持传单称,“末日”要来了,“老天爷”要下凡了,买符可以避灾。另有3人在夜市摆摊宣扬“末日”有关言论,自称有办法帮人“避灾”。警方先后出动将这6人抓获。

“2012年12月21日末日越来越近了。”不少人对此大都报之一笑,但有些心术不正的人,却蠢蠢欲动起来。《海峡都市报》8日两次接到市民反映,在泉州市区有人手持传单等物,宣扬“末日”言论,不过最终都被警方抓获,其中一伙人已被治安拘留。

■厂房突现三妇女宣扬“末日”

8日上午10时许,在丰泽区北峰街道某工厂工作的老陈,在厂房里干活时,发现厂房里溜进3名中年妇女。这些妇女手持白色传单,见到人就拦住嘀嘀咕咕。

老陈也被其中一名妇女拦住,该妇女拿着手中的传单,不停地向老陈絮叨:“末日”要来了,“老天爷”要下凡了,我这里有一张符,你拿了就能避灾……说着就掏出一张圆形红纸,上面写着一个“福”字。老陈知晓这妇女正演着骗术,接下去就要提到花钱买符一事,因为手头正忙,老陈撇下妇女,走开干活去了。

厂里无人上当,3名中年妇女自讨没趣便走了。老陈心想,这些妇女说不准又要骗其他人,便一边报警,一边悄悄跟在她们身后,一路见3人几次拦住路人,却没人上当。最终,北峰派出所民警赶到,将3名妇女带回所里审查。

记者下午从北峰派出所了解到,3名妇女分别为南安、永春和德化人,年龄在30至40岁,对于警方的询问,不愿透露太多讯息,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三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故对三人处以治安拘留。

■夜市高呼“末日”自称为人所雇

晚8时,记者再接报料,称在丰泽区城东街道南埔工业区的夜市上,有人摆摊宣扬“末日”。

记者驱车赶到现场,假装路人凑近围观。发现在夜市显眼摊点处,有一男两女摆了一张小桌,桌上放有三四种传单,内容都是宣扬“末日”有关言论。见记者似乎很感兴趣,三人中的男子来了兴致,戴起迷你麦克风高声宣讲“好消息”,内容也都涉及“末日”,并称有办法帮人“避灾”。记者看到,桌上还有一个本子,封面被替换成红纸,上面写着在此本上署名的人,能够得到“看顾保守”,但本内与普通笔记本无异,且空无一字。

记者随后报警,城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经取证,将三人和传单等物带回所内审查。

在派出所内,记者了解到,男子姓蒋,30多岁,德化人;两名女子,一人姓叶,26岁,南安金淘人;另一女子姓吴,18岁,福州平潭人,自称现在泉州某高校读大一。

经记者询问,3人称是有人以每天200元的酬劳,雇请3人在夜市宣扬“末日”有关言论,目前已干了3天。3人都称,不知此行为违法。

■警方提醒:末日言论是幌子目的都是骗钱

据警方有关人士介绍,近期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以宣扬“末日”言论为幌子,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广大群众,是警惕性较低的老年人要格外注意。

该人士介绍,这些犯罪分子多选择居民小区、工业区人员聚集处等地,公开宣扬“末日”言论,吸引受害人注意力,继而通过具有煽动性的言论和材料,欺骗受害人付出钱财从而“避灾”,或怂恿受害人“使用现有积蓄行善捐款”等方式,诈骗受害人钱财。

发表于2012-12-10

脑残如斯

发表于2012-12-10

大仙们?你们的盐吃完了么?

发表于2012-12-10
引用:把子肉好吃 在2012-12-10 13:13:45写道:原帖
大仙们?你们的盐吃完了么?

 估计没吃玩吧 呵呵 还有大蒜呢

发表于2012-12-10

坚决支持ZF收拾这帮垃圾

发表于2012-12-10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故对三人处以治安拘留。
发表于2012-12-10

如果末日,对某些人来说未必是件坏事

发表于2012-12-10
引用:思乡月 在2012-12-10 13:16:40写道:原帖
如果世界末日,对某些人来说未必是件坏事

 此话怎讲?

发表于2012-12-10
引用:bs江南风 在2012-12-10 13:17:05写道:原帖
引用:思乡月 在2012-12-10 13:16:40写道:原帖
如果末日,对某些人来说未必是件坏事
此话怎讲?

 呵呵,他的意思,有部分受苦的人解脱了吧?

发表于2012-12-10
引用:bs江南风 在2012-12-10 13:17:05写道:原帖
引用:思乡月 在2012-12-10 13:16:40写道:原帖
如果末日,对某些人来说未必是件坏事
此话怎讲?

 呵呵,他的意思,有部分受苦的人解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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