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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买房骗人伎俩多,大家都要警惕啊!

发表于2014-03-06

伎俩一:随意虚报赠送面积


情境分析:“33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变身’55平方米的小复式”、“买一送一”、“两房变三房”,赠送面积成为时下部分楼盘诱人上钩的重要营销手段。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开发商的本性是追逐利润,没有理由平白无故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在开发商诱人广告面前要头脑清醒,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细看合同条款,涉及到赠送面积,要弄清楚该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相符,如果变更了规划,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变更手续。发展商要购房者签订委托书,购房者一定要仔细审阅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合法,否则,赠送的面积可能是“违章搭建”,存在被拆除或者其他不利法律后果的隐患。


伎俩二:定金多少都收


情境分析:购房者只要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销售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几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马上就卖完了,要求购房者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销售人员就会要求购房者先交部分定金,有多少交多少,然后要求购房者次日再交齐定金。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所付定金就不予退还。


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购房者无论缴纳小定、还是大定时都应谨慎,不要轻易缴钱而陷于被动。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发表于2014-03-06

还有这样的事?

发表于2014-03-06

骗子比这个高明多了

发表于2014-03-06

一定会警惕的

发表于2014-03-06

就这点?

发表于2014-03-06

我会小心的

发表于2014-03-06

我以后学这精点

发表于2014-03-06

骗子都是骗子

发表于2014-03-06

学习了

发表于2014-03-06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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