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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注长春“婴儿随车被盗”案件,真实罪大恶极啊

发表于2013-03-06
【关注长春“304”案件】犯罪嫌疑人周喜军昨7点左右将车偷走,8点左右便将孩子扼死雪埋。今晚才在数万警民地毯式搜索及全国博友同仇敌忾的围观呐喊声中自首。人性泯灭,罪大恶极,必须死刑。同时呼吁两会立法,对拐卖摧残杀害儿童的罪犯加大惩罚力度!!!




发表于2013-03-06

人性泯滅,罪大惡極,必須死刑

发表于2013-03-06

与美国一偷车贼发现车内有小孩后报警弃车形成强烈对比!为何如此心狠手辣! ||

发表于2013-03-06

见多社会人性丑陋的事件—对大多数犯罪或丧失道德的事件见惯不怪的我这一次被震撼到了,无论怎么苦思冥想都无法想象怎么有这么泯灭人性的人,就算魔鬼上身也不可能对这稚气的小生命下这么狠的手。我心为此颤抖了,无法接受怎么会有这么冷酷、丧心病狂的人存在,第一次自内心觉得什么是可怕!

发表于2013-03-06

人性丧尽,该杀。

发表于2013-03-06

太可怕了、、、、

发表于2013-03-06
引用:樱之舞动 在2013-03-06 16:46:25写道:原帖
太可怕了、、、、

 

人性泯灭,该死,必须死

发表于2013-03-06

残忍至极,没有人性,谁没有儿女!!!

发表于2013-03-06

宝贝一路走好。

发表于2013-03-06

么下得了手哦! 看到伢滴样子揪心啊!来世上才二个月啊,叫亲人们怎么活哟!宝宝妈妈保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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