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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房价:也听听穷人的声音----三种评定房价的参照

发表于2013-06-18

关于房价,近些年来,出来说话的人太多了,但听来听去,那些侃房价的人,不是专家就是开发商,要么就是政府官员,要么就是炒房团,再或者就是那些拥有不知多少处别墅豪宅的大腕名星们,他们的表现更多的像是口才秀,对房价的合理性没有什么可以期待的参照价值.
总之,目前的情况是,对房价问题能够说得上话的,大多是有头有脸有场面的人,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就是"非常人",说白点他们都不是一般人.这些人有一个最基本的特征,那就是都不缺房子.
房价这么重要的事关民生的大事,不知道为什么嗡嗡叫的都是些不缺房子的人?真正像火烧了屁股一样急需住房人的声音,微弱得连他们自己都听不到.一直都要恭听那些"非常人"侃房价如何如何,心理很不是滋味,多少次想找人掏掏心窝子,最后的结果却都是未遂.按文化人的说法这叫抢不到发言权吧,噢对了,应该叫没有话语权.

发表于2013-06-18

在房价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是老百姓,但老百姓特别是那些中低收入的穷人,根本没有话语权,这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现象.前不久,北京推出了首块限价房地段,规定每平方建筑面积不能超过6500,不能低于6300,一套房子的总价约为60万元.
给不断疯海的房价加上紧箍咒绝对是件大好事,但又给房子加了一个托底价,则恐怕是双方妥协的结果吧.60万房产限价,对于控制房价是一个进步,但至于说对老百姓有多少好处则还不能一概而论.
不知道60万元的房价是根据什么测算出来的,其合理性与科学性有没有经过严格的论证?至少,从穷人的角度看,这个房价仍然是高得离谱,可望而不可及.

发表于2013-06-18

究竟什么样的房价更合情合理,更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不是被扭曲得不成样子?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太难,只要抱以公正之心而不是获取暴利之心,敢于剔除被遮掩了太久的房价迷雾,得出一个比较客观的结论是可能的.
这里我们介绍三个房价的参照标准,探讨房价究竟定多高才更合适更符合中国国情,相信对于还房价的本来面目应该大有帮助.

发表于2013-06-18

看到这里,那些鼓吹高定房价的人一定暗自高兴,以为可以为高房价找个与国际接轨的口实了.但是且慢,澳大利亚人所谓的高房价与中国的高房价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澳大利亚人抱怨房价过高有他们的依据,他们指出,当地的房价已接近年收入的8倍,国际权威机构的公示表明,正常的房价不应超过年收入的5-6倍,8倍是一个高房价的警示线.目前成熟的发达国家的房价基本都在年收入的5-6倍左右.

发表于2013-06-18

其二,百姓承受价
赚钱是硬道理,但若赚到百姓家破人亡,无法安居乐业,那就是丧尽天良.抛开国际惯例的标准房价不提,我们的百姓能够承受的房价又是多少?
这其实也不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按北京人均3万的年收入来算,分摊到每个月不到3千元,依北京的物价水平,一家三口维持正常生活开销,一千元并不宽裕,而买房人多半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境地,用于孩子教育和赡养老人的费用每月一千元恐怕也只少不多。这样算下来,若没有特殊情况,最理想的情况下,每月应该能够节约一千元,一年下来能够有一万元。
这一年一万元的积蓄,是百姓能够承受的住房开销基础。因而,若按着国际接轨价算,24万需要24年,而若要买下北京60万的限价房,则大约需要六十年的时间。

发表于2013-06-18

这样的时间跨度是百姓所难以承受的,为什么?原因很明显,中国人大学毕业一般在23岁左右,如果能够马上找到工作,而月薪又不低于3千,才可能有买房的基础。在目前的情况下,若要达到这个标准恐怕并不容易,退一步讲,即便是能够达到这样的理想程度,买下限价房也需要工作到83岁才行。
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活到83岁,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房价估计至少会让一半以上的穷人房子未住人先死了。现在社会就业非常困难,35岁就嫌你老了,40多岁基本就会内退,50多岁多半赋闲在家。随着年龄的增长,各种各样的病症会纷纷找上门来,若要把全部节余都用来买房,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所以一般中国人的买房时间跨度不应该超过45岁,从参加工作到45岁,为买房投入全部积蓄尚可,时间再长则不现实。也就是说百姓能够承受买房压力的时间跨度应该是20年左右,所能承受的房价是20万左右。

发表于2013-06-18

前些日子读过一本关于曾国藩的书,其中提到风行大清朝的成本核算方式.那时候,几万两银子能解决掉的事情,官场的成本核算价可以虚报至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这样的核算方式形成了一种惯例,真实的成本反而没有人提及。曾国藩在接手第一个建筑项目后,便发现了存在于官场的这种潜规则。而更可怕的是,尽管他不愿意按照潜规则核算,但迫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却又不能不屈从于潜规则。
成本核算的潜规则不仅令曾国藩大吃一惊,也令我着实吃了一惊。各行各业的虚报冒领现象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不知道现在的房价成本核算是否存在这样的虚夸现象,从圈内人士的暴料以及据我的小人之心推测,其虚假度应该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同是华夏后人,这样的遗传基因恐怕要不起作用都难,何况二十一世纪的开发商们怎么会落后于满清时代的笨人.

发表于2013-06-18

北京推出的60万元限价房,主观上确实是为了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但从另一方面看,客观上可能也肯定了虚高房价的合理性。就像我们去批发市场买东西,原本只值一百块的东西,商家报价一千,在你以五百的价格成交之后,他们多半会说赔本卖了,然后欢天喜地把钱装进腰包。
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大约也是如此,在限价房政策出台之后,他们多半也会对百姓和政府一脸遗憾地说赔了,其实转过身去指不定怎么偷着乐呢,因为他们不仅轻而易举地赚到了大把的票子,更令人回味良久的是,他们一不小心还闹了个“德艺双馨”。

发表于2013-06-18

房地产业目前的无序状态和暴利时代促进了两极分化,一方面,没房的人更加买不起房。另一方面,有房人不断并购房产,不断地哄抬房价。
要解决这一问题,限价房不是最好的办法。
限价房不仅限不住房价,反而帮了虚高房价的忙,使得虚高房价挺直了腰身,觉得他们是理所当然的低价房了。要解决房价虚高的问题,不使房地产业的泡沫破灭,有几方面的措施必须采取。
一是严禁任何形式的土地倒卖和恶意炒房,发现此一类人应该给以重处而不是鼓励。房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最基础资源,土地作为不可再生的紧缺资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能源危机更要引起人们的重视,能源可以寻求替代品,而土地完全是不可替代的.能源缺少我们可以采取别的办法,而没有土地和房屋,我们将无处容身。

发表于2013-06-18

二是实行房产认购登记和普查联网制度,对于拥有超过一处房产的人刻以重税,对那些以有多处房产为自豪的人,最好是把他们征得跟穷人差不多,最起码也得让他们比穷人强不了多少,让他们不敢刻意哄抬房价。如果他们想不通也没关系,告诉他们,这种措施是为了保护他们才定的。如此的贪婪而不计后果,难道想让穷人冲进他们的豪宅去共产吗.限制多处房产购买其实还有利于惩治腐败,至少那些包二奶的人要搞到住房不再那么容易。
三是国家要严格豪宅审批制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属国家所有,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土地不能成为个别人、少数人获得暴利的资本。相反,百姓有获得住房的权利,政府有让百姓住上房子的义务。城市居民虽然不能像农村那样获得免费的宅基地,但完全可以采取类似的方式,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更多的穷人住得起房、住得上房,而不是让房产资源集中到少数人手里,让有限的土地为少数人享用或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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