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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卖房子打广告要标明“价格有效期” 不然要遭罚款了!真假

发表于2015-03-18
 

 房价时有变动广告上却一成不变;打开网页,广告小窗口蜂拥而来,想关闭却打开更多链接;大牌明星、名人频频在广告中演“美丽神话”,自己用产品后却没有效果……


 今后,消费者有望远离这些恼人的问题。昨日,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称,今年上半年,新修订的广告法就将出台。这一新消息让上述问题再度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对此,市工商局据此前发布的广告法草案进行了解读。


亮点

1房产宣传标价 将标注有效期


现状:“6999元/平方米起”、“私属领地,坐拥升值空间”这样的楼盘广告,在街头并不少见,但这些广告几乎没有看到明确标注价格有效期的内容。市民王女士告诉商报记者,此前,看到有楼盘促销广告宣传“6999元/平方米起,交5000抵6万”,可当她去咨询时,才晓得这样的价格只推出了几套150平方米的大户型,且这个优惠活动已经结束了。


解读:按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房产广告涉及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同时,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项目位置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等。“这意味着房产开发商宣传推广将不得‘任性’。”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称,价格优惠、交通便捷等,往往是消费者购房会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房地产商投其所好,用“最具投资价值品牌的楼盘”、“几分钟可达购物中心”等类似广告吸引客户,最后若不能兑现,就容易引起纠纷。


该人士称,重庆早在2011年就出台“规范房地产广告的12条规定”,消费者若遇到类似宣传,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房地产企业违反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按规定,处以广告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立案查处。

发表于2015-03-18

但是广告都是起价~~~抄底~~~~去售楼处一问每个价格都比这高,要不就是卖完了

发表于2015-03-18

看看来了。。。。。。。。。。。。。。。。

发表于2015-03-19

有些广告确实很误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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