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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到底可不可以出售?

发表于2013-11-26

原因开发商打了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

现在高额的停车位费用之所以归开发商所有,正是因为开发商打了“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停车位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但是政府监管却成了空白。

省住建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经过规划审批的,并且办有预售许可证,则可以办理产权证。但目前相关部门对停车位暂无法定标准。同时,针对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地下车位使用权出售、出租的价格,物价部门暂无相关规定,目前由开发单位定价。

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全国对地下停车位的产权问题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太原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这给管理造成了困难。业内人士表示,现在高额的停车位费用之所以归开发商所有,正是因为开发商打了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

由此,市场上出现了一种特殊职业——“倒车位”。有些业主或非业主,一次性在小区内购置多个车位,在车位价格被炒至最高时出手,赚取差价。而目前,是否允许这部分人在小区内购买停车位,在政策方面也还是空白,这样就给炒家留有操作空间,炒高了停车位的价格。不少市民呼吁,我省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明确地下停车位的产权,以解决产权不明晰、租售转让秩序混乱等问题。

分析已“出售”的车位其实只为“租用”

据记者了解,目前,太原市大多数已“出售”的车位,其实在法律意义上为“租用”。根据《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租用的年限最高为20年。但是在购买车位时,销售人员往往会这样告诉消费者:“车位买了就是终身制,永远都是你的。”或“车位使用权和房子年限相同。”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告诉记者,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实质上是车位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业主在签合同时首先要问清“年限”,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掉,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这样的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

市民在买房先看物业,小区的停车位是开发商在建小区前规划好的,车位配比明显供不应求,出现这种现象应该是开发商来解决。建议购房者在选房前看好规划图,了解楼盘及相关物业情况,避免入住后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是拥有1辆以上私家车的家庭,购房之前更需要对车位配比进行仔细考量。

同时,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和开发商应就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

 

发表于2013-11-26

各位一定看好了,到时候吃亏了可别说俺没告诉你

发表于2013-11-26

投机取巧

发表于2013-11-26

各位开发商一定要好好看着了

发表于2013-11-26

千万别被骗了

发表于2013-11-26

应该不可以吧

发表于2013-11-26

虽然说是车位但是起码也是一块地皮呀

发表于2013-11-26

不行吧

发表于2013-11-26

这个得好好问一下

发表于2013-11-26

停车位也有产权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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