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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天起餐饮饭店禁收餐具费 说说你被收过没?

发表于2014-01-03

不知何时起,到饭店吃饭除了酒水菜金外,还要被收房间费、空调费,甚至餐具也要收费,面对这些附加费用,一直就有市民表示不满,但因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往往无可奈何只得为此买单。


据青岛发布消息:市物价局发布的《青岛市价格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天起(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

 

   从今天开始,如果再遇到有饭店违反该条例规定,发生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您可以拨打12358 青岛市物价举报电话,或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经营业主将面临最高5000元的罚款。

发表于2014-01-03

太好了有没有,再也不用担心开几套餐具的问题了

发表于2014-01-03

这个消息可靠吗

发表于2014-01-03

政府明确表态了吗

发表于2014-01-03

是只有青岛才实施这个政策吗

发表于2014-01-03

真的不收了吗

发表于2014-01-03

发表于2014-01-03

普及开来吧

发表于2014-01-03

期盼着期盼着

发表于2014-01-03

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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