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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说好好的公积金,为什么要变动啊,我要抓狂

发表于2014-03-06

公积金审贷新规定马上就要实行了,3月10号是最后期限了,如果你还没交公积金就危险了,房贷申请人改成自己及配偶都必须交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及最新满一年才能审贷60万。我貌似无所谓了,反正当时买房也没有用公积金来着!!不过对于俺姐姐就不一样了呀,真替她抓狂啊,能不能行啦????

看来以后单身连房子都不好买了呀,新规要求越来越高了,让买不起房的人越来越住不起新房了,谁说最近 两年房产市场泡沫要爆破了,我看都是瞎扯,全民有房住的梦想难道只能是梦想吗???

 新旧规定最大的区别就是配偶双方都要求交公积金了,难道这是国家强制大家必须要交公积金吗?原来还打算就我自己交呢,政策变化还真大呀。


不知道烟台会不会跟着政策走,亲们该何去何从呢?还是赶紧下手买房吧,在政策来临之前,房子真的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太恐怖了啊


发表于2014-03-06

抓狂啊

发表于2014-03-06

这是真的么,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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