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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去年烟台38万余起闯红灯 快看哪里容易闯红灯

发表于2017-02-14

生活中,小小的交通陋习常常造成惨痛的交通意外,夺走鲜活的生命,破坏美满的家庭。闯红灯便属于这一类交通陋习。2016年,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据统计,共查处闯红灯违法行为388610起,连日来,记者来到烟台市交警支队,梳理查处的闯红灯违法行为的特点及危害。

三个时间段闯红灯较多

闯红灯在诸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是突出、危害性的违法行为之一,也一直是市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重中之重。据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科民警王健介绍,2016年烟台电子警察共抓拍闯红灯违法行为38万余起,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看,上午10至11点,下午14至15点,晚上20点至21点,这三个时间段的违法行为明显增多,说明部分司机心存侥幸,在车流量较少、路况较好的时候闯红灯违法越来越多。

从违法行为发生地点排行来看,前三的路口分别是:北马路-渔业公司7392起、南大街-西南河路口5100起、二马路-烟台一中路口3780起。据分析,渔业公司路口虽是行人过街路口,但很多司机无视信号灯通行,等看到红灯时刹车已经来不及。此处违法行为更多的体现为故意闯红灯。

第二的南大街-西南河路路口,车辆在由西向南右转弯时要根据信号灯指示通行,可能有部分市民不清楚在此屡屡违法,或是有的司机依照固有的通行习惯,疏忽大意没有根据右转指示灯通行而造成违法。这里还要提醒市民的是,市区目前还有一处右转弯信号灯,在解放路与北马路交叉口海关路口,请市民多加注意。

一中门前路口,由于是下坡路段,车速较快很多司机心存侥幸闯红灯。同时,在该路口很多市民闯左转红灯时掉头,交警提醒市民,在一中门前掉头行驶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红绿灯后再掉头。掉头闯红灯的行为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市民可以从路口设置的隔离桩就能区分开,比如,隔离桩就设置在停止线处,那么这里就不允许红灯掉头,一中门前就是这种情况;而如果隔离桩设置的距离停止线有一段距离,就是为了方便市民掉头,这时候即便是红灯也可以掉头。

烟台市区闯红灯违法路口:

1、北马路渔业公司门前

2、南大街与西南河交叉口

3、二马路烟台一中门前路口

4、白石路与青年路交叉口

5、红旗西路与化工路交叉口

6、冰轮路与化工路交叉口

7、火炬大道与滨海西路交叉口

8、解放路与三马路交叉口

9、红旗中路与青年南路交叉口

10、环山路与迎向路交叉口

从汇总情况看,在路况较好车流量小的偏远地段,如火炬大道与滨海西路交叉口,也存在闯红灯较多的情况。民警表示,闯红灯,全称是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200元,扣6分,即使是如此严厉的惩罚,还是不能制止部分车主的违法。交警再次提醒,因闯红灯违法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比比皆是,有时候就是一次疏忽大意造成了不可挽救的后果,所以不要以为监控抓拍不到就放松了警惕。

闯红灯极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记者在烟台市交警部门采访时发现,目前,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能够得到一定遏制,但是,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以及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仍较为突出。

烟台市交警一大队事故科民警向记者讲述了几个闯红灯的案例,今年5月份上午10点钟左右,司机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沿着南迎祥路向山海路由北向南行驶,这时候,由于是红灯,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都停在停止线上,而唐某却闯红灯通过该路口。此时,一名司机驾驶一辆奔驰车沿着红旗东路由东向西行驶,因唐某闯红灯躲闪不及与这辆奔驰车发生刮蹭。唐某本应停下车处理事故,可是他却选择了逃逸继续向南行驶,不幸就在一瞬间发生。

此时,马路上一辆途观车司机正驾车沿着红旗中路由西向东通过路口,与逃逸的唐某相撞,将其撞出数米远,唐某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后花费了数十万元的医药费。

而经过警方调查,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是形成该事故的全部原因。同时,其驾驶的机动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后,警方判定途观车司机无过错行为,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途观车司机不承担责任。终,唐某因自己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对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处罚将加大

因闯红灯造成的事故不少,而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抢灯通过路口的行为也给他们造成了惨重的代价,今年在市区就发生一起闯红灯违法断送了一条人命的事故。2016年8月份一天晚上11时许,市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电话,一阵急促的铃声打破了夏日的宁静。值班民警立马赶赴现场,位于南大街与大海阳路十字路口正中间。民警赶到后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两辆摩托车相撞在路口,现场一片狼藉,摩托车碎片满地,几名人员躺在地上呻吟着,民警赶紧联系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调查,当晚由某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悬挂车牌的摩托车,拉着陈某、王某二人,沿着大海阳路由南向北行驶并闯红灯通行,此时,姜某也驾驶摩托车由大海阳路向南大街左转行驶,并闯红灯通行。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两车车速均很快,相互撞击在一起后,造成姜某当场身亡。

警方调查后确定,由某未能取得驾驶证,由某、姜某二人均违反信号灯通行,由某驾车未按照规定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开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均为该事故原因。警方终的分析结果为,由某未能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规定,未按照规定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开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相比较于姜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违法行为过错严重,根据相关规定由某承担该起事故主要责任,姜某承担次要责任。

据路面执勤民警介绍,在路口经常能看到红灯亮后,总有一些摩托车、电动车越线停在停止线前面,等待变灯时伺机抢先通过,如此造成的危害性不亚于机动车闯红灯。下一步,我市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闯红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现场处罚与电子眼抓拍结合,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畅通、文明的行车环境。



发表于2017-02-14

不是故意 只是没看见

发表于2017-02-14

摩托车电动车什么的可怕

发表于2017-02-14

不是上下班高峰的闯红灯多啊

发表于2017-02-14

中标

发表于2017-02-14

南大街不好走啊

发表于2017-02-14

这么多

发表于2017-02-14
引用:可乐杯2012 在2017-02-14 13:05:42写道:
4楼

不是上下班高峰的闯红灯多啊   

 对 前头没有车停 看不见 哈哈

发表于2017-02-14

红利市场那果然是个坑

发表于2017-02-14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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