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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烟台市区出租车燃料附加费继续执行每车次1.00元

发表于2017-04-12

日前,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巡游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的通知》,对燃料附加费进行了规定。

    通知显示,根据我市车用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确定,市区范围内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继续执行每车次1.00元,执行期至2019年12月31日。市物价局提醒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在巡游出租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规定的交费提示,接受乘客的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维护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稳定。

发表于2017-04-12

执行了有段时间了

发表于2017-04-12

其他地方为何没这个规定?

发表于2017-04-12
引用:成都小孩 在2017-04-12 14:14:10写道:
2楼

执行了有段时间了   

 是啊 可是有年头了

发表于2017-04-12

一块钱还好了

发表于2017-04-12

现在打出租车也比较少了 都网约车

发表于2017-04-12

这个费用合理么

发表于2017-04-12
引用:小魔包 在2017-04-12 14:19:11写道:
6楼

现在打出租车也比较少了 都网约车   

 网约车也有不规范的地方

发表于2017-04-12

简单来说就是继续收钱

发表于2017-04-12
引用:小魔包 在2017-04-12 14:19:11写道:
6楼

现在打出租车也比较少了 都网约车   

引用:烟大东门 在2017-04-12 14:21:22写道:
8楼

 网约车也有不规范的地方   

 网约车现在是趋势 阻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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